高中生可以在家里退学吗
退学需要办的手续如下:家长写申请,带学生本人、户口、身份证一同面见班主任。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签字认可。然后校长在循环单及申请上给予签字批准。财务处见校长批准的循环单后,为准备离校学生核算应退费用,报校长批准后给予清退。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退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有: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校长审请材料批准;财务处核算应退费用等。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私立学校不退学费犯法。如果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或者是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退还剩余的学费。若学校拒绝退还学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退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有: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年级部主任审查材料;政教处主任审核所有材料;校长审请材料批准;财务处核算应退费用等。根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私立学校不退学费犯法。如果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或者是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退还剩余的学费。若学校拒绝退还学费的,当事人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高中生可以在家里退学吗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9千多块钱工资怎么赔偿
- 未成年向我借了600块钱,但是在那之后电
- 我在网上回款内部群骗了11万,找得回来
- 中介压身份证要做十天才给身份证?
- 不干了以后不发工资怎么办?
- 我想问下在街边的祛痘店做十次的,花了
- 民间借贷利率是怎么算出来的?
- 未经允许拍摄别人并且发布到网上?
- 暑假工临近开学,遭遇工商局坚持,店里
- 在以前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让我做山东
- 刮奖刮到2000元代金券买的珠宝到中国黄金
- 孩子还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是能提出离婚
- 手机捡到那人不还索要钱财犯法吗?
- 我爸给我买了一套房子,但写的是我妈名
- 户口迁移了低保怎么办
- 专科生考规培证
- 朋友借了我6万多5年了不还怎么办
- 拘留没有收到拘留通知可以见到本人吗?
- 彩色复印的公章有效吗?
- 我授粉不给工钱
- 刑事自诉可以追诉时效吗?
- 医疗纠纷是否有时间限制
- 我想问一下办残疾证的问题。
- 怎样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 老师罚扫地一个学期算体罚吗?
- 在网上买到假的手机?
- 公司注销途中是否可以取消
-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如何量刑
- 女朋友才十八发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