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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每天怎么度过的

admin 义乌律师 2024年03月11日

一、刑事拘留期间都干些什么
1、在拘留所被刑事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面壁思过、做早操;
2、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
3、简单的手工劳动;
4、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
2、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第二十二条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二者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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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每天的生活是:接受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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