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义乌律师 > 租赁合同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租赁合同需要遵循什么规定

admin 义乌律师 2024年01月30日
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合格的当事人,包括承租人和出租人;
2、合同具备基本约定事项,包括租赁房屋、租金等;
3、当事人达成合意;
4、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的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友情链接: 杭州下城区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铁岭律师 辽宁律师 滁州律师 平顶山律师 百色律师 楚雄律师 甘肃律师 金昌律师 定西律师 长春律师 大连律师 福州律师 江门律师 吴兴律师 仙居律师 杭州专业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赣县律师 定南律师 修水律师 都昌律师 芜湖湾沚区律师 茂名电白区律师 成都武侯区律师 温州鹿城区律师 潮州律师 泰兴市律师 成都律师